关于确定李梦莹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4年12月11日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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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旭婷
作者: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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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拟确定李梦莹等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发展对象名单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曾淼、张秋梅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马家豪、李梦莹、高雪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陈雨仪、王杰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联系方式
美术学院党委
电话:023-68367444 电子邮箱:745140528@qq.com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中共西南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