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美术学院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
为确保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推荐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成员为副院长、副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学工办主任、教学办主任、毕业年级辅导员。
二、专家审核小组
1.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2.专家组成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与专业学科专家构成。
3.专家成员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适用范围
1.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不含公费师范生)。
2.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四、实施时间
2022年
五、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和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2.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3.学生自主申请。
4.学院推荐名额以学校文件为准。
六、推免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缓考成绩视为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4.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退役学生放宽至70%。
5.外语成绩至少应具备其中一项: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365分(710分制)及以上,或通过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小语种四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百分制)以上。
6.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可以积分,但必须通过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未通过答辩和审核鉴定的学生成果不予认可。
七、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需承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院按照规定进行综合积分排名,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张贴栏予以公示,并公开学生成绩积分、奖励积分等具体情况,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学院进行查证、核实并具体处理。
3.学院组织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公开答辩,对他们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5.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
八、成绩测算规则
1.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奖励积分(百分制)×20%。
2.成绩积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的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3.奖励积分测算办法见附件。
4.未尽事宜由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2022年4月
附件:1. 美术学院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积分测算办法
2. 2023年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
附件1:
美术学院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奖励积分测算办法
根据 “美术学院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奖励积分的成果为论文及作品发表、艺术作品展演及竞赛、大学生创新项目、“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奖励积分累计上限不超过100分。具体按如下办法实施:
一、论文及作品发表
项目 |
论文及作品发表积分 |
|
论文级别 |
核心期刊 |
普通期刊 |
作者要求 |
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 |
论文发表 |
30 |
2 |
作品发表 |
10 |
1 |
注:1.论文必须通过公开答辩,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认定。
2.论文必须是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论文,刊物类型认定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一般应为人文社科类的学术杂志。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4000字;若为作品发表,其大小原则上不小于整版的1/6。一般论文集、作品集所发表的文章和作品原则上不积分。
3.同一刊物发表多幅作品积分只计一幅。
4.同一作品发表多次只计最高得分。
5.核心期刊积分不限篇数,普通期刊积分上限2篇。
二、艺术作品展演及竞赛
项目 |
艺术作品展演及竞赛积分 |
||||||||
级别 |
国家级 |
||||||||
成绩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优秀或提名 |
入选 |
||||
加分 |
100 |
80 |
60 |
50 |
35 |
||||
级别 |
省部级 |
||||||||
成绩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 |
入选 |
||||
加分 |
30 |
25 |
20 |
18 |
15 |
||||
级别 |
校级 |
||||||||
成绩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
加分 |
5 |
3 |
2 |
1 |
|||||
注:1.作品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政府、宣传部、文联、美协、教委主办的专业性展演或竞赛作品。
2.有等级奖的展演及竞赛,优秀奖按上表分值计分;未设有等级奖的展演及竞赛,优秀奖统一按照二等奖计分。
3.同一件作品获多个展演及竞赛奖项的,按最高分计,不累加。
4.校级展览仅限西南大学为主办单位的专业展览及西南大学学生年展、双年展。
5.同一次艺术作品展演及竞赛取最高等级,不累加。
6.不同作品、不同竞赛获奖可以累加。
7.团体合作的奖项,认定排名前3人的获奖者积分,按照不同系数积分,第一人乘以系数0.7,第二人乘以系数0.2,第三人乘以系数0.1。
三、大学生创新项目
项目 |
大学生创新项目积分 |
||
活动级别 |
国家级创新项目 |
省部级创新项目 |
西南大学创新项目 |
立项 |
团队负责人30、 团队成员6 |
团队负责人20、 团队成员4 |
团队负责人5、 团队成员1 |
注:本项积分不累计,只计最高积分项。
四、“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项目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积分 |
|||
等级 |
国家级 |
|||
成绩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优秀奖 |
加分 |
80 |
60 |
40 |
35 |
级别 |
省级 |
|||
成绩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优秀奖 |
加分 |
30 |
25 |
20 |
15 |
级别 |
校级 |
|||
成绩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优秀奖 |
加分 |
10 |
7 |
5 |
2 |
注:1. 项目须以西南大学美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获奖项目认定排名前15人的获奖者积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并注明获奖排序。
3.各奖项根据参与学生排名按照不同系数加分: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排名第二至第三乘以系数0.5、排名第四至第六乘以系数0.3、排名第七至第十乘以系数0.2、排名第十一至第十五乘以系数0.1
4.本项积分不累计,只计最高积分项。
五、其他说明
1.成果须为申请推免当年8月31日(含31日)前取得。
2. 署名非西南大学的成果,不参加积分。
3.“挑战杯”加分办法参照“互联网+”执行。
4.其他成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5.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2022年4月
附件2:2023年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
学校核定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额共13名,其中普通推免名额10名、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专项计划3名(每个专业1个名额)。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情况,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方向) |
绘画(国画) |
绘画(油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雕塑 |
合计 |
学生人数 |
30 |
34 |
78 |
32 |
174 |
拟推荐人数 |
3 |
3 |
5 |
2 |
13 |
候补人数 |
3 |
3 |
3 |
3 |
12 |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