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西南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西研招〔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情况,制定《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客观评价、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及考生合法权益。
(三)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综合考核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等。
(二)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主要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三)招生工作秘书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搜集与审核、布置复试场地、调试复试设备、面试记录、成绩汇总等事项。
(四)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五)综合考核小组: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
三、材料提交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附件1);
(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2);
(三)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附件3),扫描件,格式为PDF;
(四)综合考核汇报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格式为pptx。
电子版:前三项材料提供扫描PDF格式文件,第四项汇报PPT提供pptx格式文件;请按文件顺序编号统一放置于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考生姓名),然后压缩发送至邮箱:273859364@qq.com。电子版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
纸质版:现场报到当天(2021年4月26日9:30)交至美术学院212办公室。
四、综合考核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人数
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人数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导师 |
招收普通计划人数 |
010106美学 |
艺术美学 |
段运冬 |
1名 |
0501J1中国文字与书画艺术 |
书法艺术 |
胡长春 |
1名 |
(二)综合考核程序
现场报到→纸质材料提交→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成绩计算与公示→拟录取→体检。
(三)综合考核方式
我院进行现场综合考核的方式,采用口试和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外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既往学业等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四)综合考核时间与地点
综合考核前,我院会收取纸质版材料,组织考生进行现场抽签,以确定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次序,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现场报到、顺序抽签时间:2021年4月26日9:30;地点:美术学院212办公室
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4月26日10:00-12:00
综合考核地点:美术学院214会议室(15-214)
(五)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考核总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外语不低于10分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不低于2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独立分项打分,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取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综合考核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外语水平(30分)
采用口试,考查考生听力、口语、翻译能力。
2.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70分)
专业知识30分,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质10分。通过考生自述及答问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综合考核的重要环节,具体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必要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应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分专业按申请人综合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二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7.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9.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10.教育部、学校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六、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二级招生单位。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综合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三)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四)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综合考核结果等信息会及时公布。
(五)受理意见单位:美术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3975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4月21日
附件3: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
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3-68367444,联系人:袁老
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美术学院15教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