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西南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西南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以科研任务为导向、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项目制招生改革为抓手的理念,特制定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以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及有效性。
一、组织领导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
组长:刘曙光
副组长:段运冬
组员:张勇、卓玉兵、陈刚、胡长春、邱正伦
2.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考核录取工作。
组长:张勇
副组长:卓玉兵
组员:刘曙光、段运冬、陈刚、胡长春、邱正伦
3.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组长:张显成
成员:刘曙光、陈航、张显成、寇鹏程、邱正伦、胡长春、段运冬
二、综合考核对象
通过外语水平考试(或达到外语免试资格)和专业基础考试的公开招考考生。
三、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验证
1.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外语水平考核后的20日内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西南大学美术学院(15教学楼,以具体通知为准)。
3.考核验证:
(1)取得资格的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需将如下材料邮寄至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①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
④科研计划(已有工作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方法路线等);
⑤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⑥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⑦硕士阶段成绩单;
⑧科研成果证明;
⑨获奖证明材料;
⑩硕士学位论文等。
(2)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予以验证:
①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
③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
④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
四、综合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专业考核。
2.综合考核形式及科目: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与英语水平。我院综合笔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命题,各学科在相同的时间地点进行笔试,具体笔试科目如下:
专业 | 考试科目 | 备注 |
美学 | 哲学综合 | 跨专业(非哲学、艺术学、文艺理论等与美学相关的专业)考生加试:美学原理、中外美学史 |
中国文字与书画艺术 | 书法创作 |
(2)综合面试: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考生需准备ppt。具体评分标准:基本素养20分,学术能力20分,研究潜力20分,学术研究计划20分,学术志趣等20分。
3.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五、录取和调剂
学院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会,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的通知》的精神及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计划指标数,以报考导师为单位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调剂原则如下:
1.优先调剂相同二级学科且未被其他导师录取的合格考生;
2.录取原则是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4.如果导师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六、材料邮寄地址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12办公室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23-68367444
邮编:400715
美术学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