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在职考生不得超过2人(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组建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博导等组成。
四、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5月28日(星期二),具体安排如下:
1.考生报到
时间: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
地点: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12研究生办公室
2.跨专业加试:
时间: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3:00
地点: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14多功能会议室
3.心理健康测评
时间: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地点: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14多功能会议室
4.专业笔试考核
时间: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8:30-11:30
地点:西南大学美术学院106教室
5.综合面试
时间:2019年5月28日 (星期二)下午15:00
地点: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14会议室
6.复试费
根据渝价[2013]310号文规定,博士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收取。交费方式:2019年5月20日由考生自行进入西南大学学生网上缴费平台(http://upay.swu.edu.cn/),注册后进行网上支付。跨专业加试考生,另收100元加试费。
7.体检
各考生在2019年5月21日至28日期间,自行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在校医院缴纳。参检前一日应清淡饮食,当日应空腹。体检当天带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8.考核验证
(1)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需将如下材料邮寄至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①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③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
④科研计划(已有工作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方法路线等);
⑤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⑥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⑦硕士阶段成绩单;
⑧科研成果证明;
⑨获奖证明材料;
⑩硕士学位论文等。
(2)报到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予以验证:
①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
③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
④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
⑤外语免试考生还须提供免试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⑥《西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表,一式两份,由考生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盖章,分别密封之后,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初试成绩: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综合考核由心理健康测评、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构成。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项计划
1.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西南大学最低分数线要求(外国语成绩汉族考生不低于70分,少数民族考生不低于6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可参加综合考核,且录取时不考虑初试成绩。
如有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录取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西南大学最低分数线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40分)可参加综合考核,且录取时不考虑初试成绩。
2.综合考核由心理健康测评、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构成。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综合笔试及综合面试。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规则
根据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计划指标数,在符合拟录取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以报考导师为单位,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美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博士培养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23-68367444 刘老师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201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