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学院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按学科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开展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价和全面综合考核。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以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主要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评价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成立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由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小组由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21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见下表: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导师 | 招收普通计划人数 |
010106美学 | 艺术美学 | 段运冬 | 1名 |
0501J1中国文字与书画艺术 | 书法艺术 | 胡长春 | 1名 |
招生计划为参考数,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学校计划后确定的实际计划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托福TOEFL≥80/550分;
(3)雅思IELTS≥6.0;
(4)GRE≥260/1300分;
(5)WSK (PETS5) ≥60分;
(6)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2.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A&H、SSCI、CSSCI、核心期刊收录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
2.艺术创作:省部级获奖,国家级协会主办的全国艺术展演入选作品;
3.正式出版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身心健康。
五、报名
(一)申请人仔细阅读西南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美术学院的实施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2021年1月15日至3月1日之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信息校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西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西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1年3月1日前寄送至美术学院。收件人:袁百文。邮编:400700。联系方式:023-68367444。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务必以邮局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快递。
所有材料扫描转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命名(例如:1.考生姓名+报名信息简表,2.考生姓名+身份证...),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273859364@qq.com。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评价
1.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评价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后续材料评价审核。
2.材料评价
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学院材料审核评定小组集体进行集中审核评定,考核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方面评定考生成绩(外语水平30分、学业成绩30分、科研业绩30分、综合素质表现10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按1:2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后,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1.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视当时疫情情况而定采用网络或现场面试)。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包括:(1)外语;(2)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外语:满分30分。一般包括考生自述及答问。考核范围涵盖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满分70分。其中,专业知识30分,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质10分。通过考生自述及答问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考生需提交15分钟的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综合考核后,拟录取需达到以下要求:
1.达到报考条件
2.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合格
3.通过材料评定审核,取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4.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5.心理测评合格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入取。
拟录取方式: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录取,即在同一级学科(或者专业)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 思想品德素质、身心健康不合格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4.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者。
九、体检
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快递到我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12办公室 研究生秘书收)。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美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二级博士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http://yz.swu.edu.cn/s/yanzhao/news3/20210113/4376167.html
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说明
http://yz.swu.edu.cn/s/yanzhao/news3/20210113/4376169.html
受理电话:023-68367444/68253975
受理意见邮箱:lhf@swu.edu.cn
受理意见地址:美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纪委书记办公室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1月14日